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卫生专项经费购置设备招标管理的试行办法的函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卫生专项经费购置设备招标管理的试行办法的函
北京市财政局
市卫生局、市中医局:
为加强我市社会保障卫生专项经费的管理,提高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推动我市卫生事业的发展,现将《财政卫生专项经费购置设备招标管理试行办法》发给你局,请遵照执行。
附:财政卫生专项经费购置设备招标管理的试行办法
为了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对财政专项经费购置大型设备采取招标、投标管理,以达到合理配置卫生资源,规范购买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试用范围:凡属市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购置设备单项价值在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或一次拨款集中配置的批量采购总价值在200万元及200万元以上者,均必须采取招标方式,实行公开的竞争性招标、投标采购。
二、招标组织:
(一)由市财政局、市卫生局有关部门共同组成“财政专项经费项目采购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下设项目采购招标办公室,负责对项目全过程的组织、实施、监督等工作。
(二)招标办公室聘请与项目有关的技术设备专家、行政管理专家、财经专家、采购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医学科技发展需要、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卫生消费相结合,及成本效益的原则,对项目的招标书、投标书文件中设备的性能、规格、质量、价格、预期效益进行论证;对标底
和投标商(供货方)的资格、信誉进行审定,填写评审意见书(附件二),原则上在单位上报后一个月内提出审定意见。
(三)招标办公室可委托专业部门按照现行的商业招标程序负责项目的招标。该单位在办公室的监督下负责从接受委托、招标到揭标、商务谈判、合同签约等全过程工作,参与招标单位不得少于两家,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遵守招标纪律,严格保密,承担招标过程的法律责
任。
(四)定标后由招标办公室委托专业部门按照协议书要求,负责代理项目的采购、运输、到货的全过程。
(五)评估验收。仪器设备到货后,由评审委员会及项目单位及时进行设备验收、评估工作,并建立评审验收、安装、使用及效益的各项记录,将结果报办公室。对不符合签约规定的如:延期到货,规格、性能、质量与合同不符,破损等问题,由签约责任者负责提出处理意见,如索赔
、退货等,报办公室审核,待领导小组批准后,签约责任者负责与供货方协商解决。必要时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三、申报程序:
(一)由申请单位填写“专项经费项目申报表”并提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一),对项目的立项背景、依据、预计社会和经济效益项目意向(包括供货单位设备性能、质量、设备部件、附件、到货安装、售后服务、货方经济实力)、配套条件、计划进度、项目总预算及资金来源
等提供详尽的情况。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同意后于每年3月31日前报市财政局审核。
(二)市财政局对项目审核同意后,提交招标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标工作。
(三)市财政局根据实际需要、财力可能及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审核评估意见,按标底批准预算额度。
四、费用的支付。凡经招标领导小组同意采购项目费用的支付,原则上仍按现行经费渠道,即由市财政局按核定的预算一次性拨付到市卫生局,市卫生局按设备购置计划拨付到申购单位,申购单位按进度向供货方拨付价款。在项目结束或年末终了时,按原程序编报决算报表。
五、效益与管理。设备安装并使用半年后,及时填写专项经费跟踪反馈表(附件三),并切实按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六、本范围规定的大型设备未经批准,并不经招标、投标管理程序自行购置者,不列入公费医疗报销范周,并核减该单位专项经费。
七、招标办公室对项目购置的全过程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合适当给予奖励。
1998年2月17日
关于启动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 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等
关于启动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的通知
新出联〔2011〕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文明办、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通信管理局、团委、妇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
2007年4月,新闻出版总署、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公安部、信息产业部、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八部委联合发出《关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通知》(以下简称:“防沉迷通知”)。自“防沉迷通知”发出以来,在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及全国网络游戏运营企业的共同努力下,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网络游戏运营企业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各项保障措施逐步到位;网络游戏审批管理已将防沉迷系统的设置作为前置审批的必要条件,有力地促进了防沉迷措施在全行业的贯彻落实;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独立监测机制不断完善,增强了对运营企业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施情况的有效监督和对违规行为的及时查处力度;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的时间得到一定控制,沉迷网络游戏的状况有了明显改善。
为进一步落实“防沉迷通知”要求,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推动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施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实施防沉迷实名验证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也是十分必要的,有利于防止未成年人盗用或者使用虚假成年人身份信息,规避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限制。经批准,公安部所属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身份查询中心”)承担全国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经与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充分协商,广泛征求意见,制定了《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流程》,并完成了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系统软件开发工作。目前,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条件已经成熟,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到位,经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全国各有关部门、相关机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应将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作为切实履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社会责任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所有在线使用的网络游戏(不含手机网络游戏)的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
二、“身份查询中心”承担全国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为保障验证工作合规有序进行,“身份查询中心”应向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说明实名验证具体工作要求,按《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流程》及时有效地验证网络游戏运营企业报送的身份信息,并反馈验证结果。
三、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要按规定要求,全力做好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的各项相关工作。首先,要认真做好本企业应承担的网络游戏用户注册信息识别等工作;其次,按流程及时报送需验证的用户身份信息;再次,严格将经实名验证证明是提供了虚假身份信息的用户纳入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
四、进一步加强对运营企业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施情况的监测。除对运营企业按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标准开发和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进行监督检测外,还要密切跟踪实名验证等实施工作情况,提高检测频率和质量。所有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和《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名认证方案》进行开发部署,不得随意更改实施方式,扩大或缩小系统功能权限等,违者,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并停止其网络游戏出版运营和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直至取消其相关许可。
五、明确分工,加强协作,积极推进实名验证等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施工作。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协调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施工作;把好网络游戏审批关,坚持将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设置作为前置审批的必要条件;继续开展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监测,特别是督促运营企业切实抓好实名验证工作,对存在不达标问题的网络游戏运营企业进行查处。文明办要把实名验证等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施工作纳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之中,积极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对“身份查询中心”进行督促指导,要求“身份查询中心”增强责任感,精心安排,依法依规、保质保量开展实名验证工作。通信管理部门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网站的管理工作。教育、团委、妇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部门要加大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宣传力度,要继续发挥“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的作用,配合做好实名验证等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施工作,积极引导教育未成年人科学使用网络游戏,养成文明健康的上网习惯。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启动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验证工作, 2011年9月30日前为试行期,2011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闻出版总署中央文明办教育部
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青团中央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青团中央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