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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规范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4-07-13 05:07:50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9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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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规范意见》的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规范意见》的通知
1993年10月15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处):
为了加强资产评估工作的管理,规范资产评估报告,提高资产评估质量,根据国务院第91号令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出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制定了《关于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规范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并请各地转发给由你地授予资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照此办理。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附件:关于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规范意见
一、根据国务院第91号令发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八条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提出《关于资产评估报告书的规范意见》。
二、资产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是评估机构完成评估工作后提交给委托方的公正性的工作报告,是评估机构履行评估合同的成果,也是评估机构为资产评估项目承担法律责任的证明文件。
三、《报告书》由委托单位的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验证、确认。
四、《报告书》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规定。经济行为涉及外方(如对外发行股票、中外合资合作)必须向外方提供评估报告时,可以提供资产清单和评估价值,不得提供委托方资产的帐面原值、帐面净值等原始资料。
五、《报告书》需向外方提供时,可以按照国际惯例对资产评估报告的格式要求撰写,但同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送的报告书仍应按《办法》、《细则》和本规范意见撰写。
六、《报告书》必须依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撰写,如实反映评估工作的情况。调查取证的资料要真实可靠,不得提供伪证。《报告书》必须由评估机构独立撰写,不受资产评估委托方或其主管单位以及政府部门或其他经济行为当事人的干预。
七、《报告书》的内容要准确、简练,结构要严谨,文字表述要清楚肯定,不能含糊或模棱两可,以免引起异议。
八、《报告书》应有委托单位的名称,评估机构的名称和印章,评估机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和评估项目负责人的签字以及提供报告的日期。
九、《报告书》要写明评估基准日,并且不得随意更改。所有在评估中采用的汇率、税率、费率、利率和其他价格标准,均应采用基准日的标准。
十、《报告书》中应写明评估的目的、范围、资产状况和产权归属。
评估目的,应写明评估属于哪类经济行为,进而说明经济行为内容、条件、项目进展和申报审批情况。
评估范围,应说明是整体评估还是部分评估或某些单项资产的评估。资产评估的范围应按经济行为协议或意向的要求确定。
资产状况应说明主要资产的现状。
产权归属,应说明资产占有单位拥有产权的情况和限制条件。
十一、《报告书》应说明评估工作遵循的原则和依据的法律法规,还要简述评估的工作过程。
《报告书》要写明评估的方法,并概要说明各类资产选用的方法。
十二、《报告书》要写明资产评估中资产计价使用的货币种类。一般情况下应以人民币计价,如经济行为必须使用其他币种时,可以以其他币种计价,但需在评估结果中注明所折合的人民币价值。
十三、《报告书》应有明确的评估价值结果。评估价值可以用文字表示,也可以列表表述。评估结果应有资产原值、资产净值、重置价值、评估价值、评估价值对净值的增减值和增减率等内容。
十四、《报告书》还应有齐全的附件,包括:评估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被评估单位产权证明文件(如房产、土地证明等),整体评估应有评估基准日的会计报表,必要时还需加附与评估有关的会计凭证、调查报告、技术鉴定书、各类经济合同等其他文件资料。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的决议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的决议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95年9月13日河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对执法违法的追究制度和赔偿制度”。近几年来,我省一些地方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针对当前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实行了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并且已经初见成效。为在全省推
动这项工作深入开展,特作如下决议:
一、错案和执法过错(以下简称“两错”)责任追究制,是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对国家工作人员办理的错案或者执法中的错误行为,依照法律、法规和纪律追究其相应责任的一种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它是实行部门执法责任制的继续和发展。实行这一制度,对于保证宪法、法律和法
规的有效实施,防止或减少“两错”发生,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国家机关的廉政勤政建设,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全省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都要积极实行这一制度,在试点的基础上,1996年全面实行。
二、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本系统执法的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两错”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明确“两错”的认定标准,“两错”责任的划分,“两错”责任的承担形式和追究程序等。要建立健全配套措施,并在实践中加以完善,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人民法院和人民
检察院制定的办法,要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办法,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三、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切实抓好实行“两错”责任追究制的组织实施工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人民政府各执法部门,要率先垂范,指导、督促本系统抓好这一工作。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要确定管理机构,明确责任,作出安排,加强检查
,狠抓落实。要广泛宣传“两错”责任追究制,把强化内部制约同接受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对于“两错”责任者要根据错误性质、危害程度、责任大小,区别不同情况,分别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纪律严肃处理。
四、全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强化监督职能,运用法定监督方式,督促推动本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认真实行“两错”责任追究制。对于确有错误但纠正不力的重大案件和执法过错,要增强监督力度,依照法定程序,督促有关部门坚决予以纠正,保证宪法、法
律和法规的有效实施。



1995年9月13日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的决定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的决定



(2005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河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河南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草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纲要》)。会议认为,《纲要》指导思想明确,总体思路清晰,目标任务积极可行,政策措施有力,符合河南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纲要》。

会议认为,近年来,我省文化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与我省文化资源大省的地位相比,与文化发达省份相比,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实现从文化资源大省向文化强省的跨越,特作如下决定:

〖HTK〗一、提高认识,更新观念。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培育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保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举措,对提高我省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原崛起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要增强建设文化强省的时代紧迫感和历史责任感,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开拓创新,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步伐。

〖HTK〗二、深化改革,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发展。改革是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唯一出路。各级政府要通过深化改革,逐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实行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离。要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改革,通过深化人事制度、劳动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激活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加大经营性文化产业改革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使这些单位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营实体。积极推进文化产业结构调整,打造市场知名的文化品牌,做大做强一批文化产业集团。要放宽市场准入,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兴办文化产业,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产业投入机制,造就以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并存的产业大军。

〖HTK〗三、加大投入,繁荣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工作要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实行工作重心下移,大力发展群众文化,加强基层农村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和高质量的文化服务。

〖HTK〗四、加强法制建设,保障文化建设健康发展。要加强对现有文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将文化建设和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要适时研究制定文化产业发展、文化资源开发、民族民间艺术保护、规范网络信息传播服务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文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为文化强省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